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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林业局作出部署查禁违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3-06-05 【字号: 小  中  大   

    本报北京5月30日电 “严禁违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有效防止疫病蔓延的重要手段。”这是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林业局今天联合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的主题。会议要求各级工商管理机关和林业部门,把查处违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在讲话中提出,各级工商管理机关从今年6月至9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整治,坚决禁止野生动物进入市场;凡是专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要限期关闭,或引导转营其他商品;对经营野生动物的合法经营户,要责令其暂停摆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并切实加强对市场主办单位的监管,确保市场内不发生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同时要对经营野生动物的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管。禁止饭店、餐馆等餐饮场所出售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原料的食品,对走私贩运;非法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专门经营野生动物或企业名称中有“野味店”字样的,要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要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切实禁止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要依法强化猎捕管理,对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只能用于科学研究和文化交流的物种,要禁止一切形式的以经营利用为目的的猎捕;对于国家和地方法规并未规定不能用于经营利用的物种,也要持极为慎重的原则,尽可能不捕或少捕;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决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对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等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或乱捕滥猎高发地区,要增设保护站点,落实管护责任,采取武装巡护、清山清林等多种措施,防治乱捕滥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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