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为促进“西藏生态环境变化监测系统建设及综合评估”任务实施,西藏高原生态环境变化评估报告研讨会在京召开。孙鸿烈院士、郑度院士、西藏创新集群首席科学家姚檀栋院士、集群办公室主任冯仁国等,与来自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局(筹)、青藏高原研究所、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和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的领导专家一起就西藏高原生态环境变化评估报告进行了充分研讨。
会议听取了徐柏青研究员作的《西藏高原生态环境变化评估报告初步方案》专题汇报。随后,与会者针对该报告充分发表了意见,分别就报告的科学定位、撰写思路、结构框架、具体内容等方面给出了中肯建议。主要包括:从科学的层面提出评估报告,正反两面客观地评价西藏生态环境的过去、现状和趋势;系统地总结过去的研究资料,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提出那些有利于政府改进地方工作推动发展的报告;分类研究自然变化和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特别要从区域面上出发选取典型案例开展研究;科学辩证地研究变好与变坏的风险转换,长期与短期变化效应,提出有利于地方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咨询;把社会经济发展同区域环境变化联系起来,从不同时段分析环境变化与社会经济的关系,等等。
冯仁国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西藏区域科技创新集群建设的背景、意义、关键科学问题和进展情况等,希望通过研讨,进一步产出西藏高原生态环境评估报告系列报告。会议经过研讨,一致认为,评估报告要强调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强调科学性,报告整体是科学工作的总结,通过总结过去40年的工作,实现学术论文科普化,将科学研究结论展示给公众;二是强调开放性,报告撰写除邀请中科院相关专家外,要考虑吸收院外专家参与;三是强调全局性,报告既要考虑局部问题,更要考虑全局的研究问题;四是强调可行性,报告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要考虑增加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同时,报告采取学术与咨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五是强调每个报告要有专人负责,切实保证报告撰写工作。
姚檀栋指出,“西藏生态环境变化监测系统建设及综合评估”是西藏区域科技创新集群建设的三个任务之一,既是科学问题,又是政治问题,两方面要兼顾考虑。关于评估报告的初步方案,还需要按照专家的建议做好以下具体工作:一是完善评估报告的问题,进一步听取院内外专家意见和建议,完善评估报告内容;二是增加部分评估内容,在现有的西藏自然环境与生态变化及其影响、西藏环境与生态现状和影响、西藏高原民生工程与生态工程的生态效应报告基础上,增加资源开发的环境效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效应、未来发展趋势与发展模式报告内容;三是修改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调整过去2万年来的环境变化内容,修订国际通用的专业词汇等等;四是要按照整体部署推进评估报告工作,做到报告的每部分内容都有专人负责,并吸纳院内外专家积极参与,客观公正地评价西藏生态环境问题,产出系列专业报告和咨询报告,为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提供科技支撑。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