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抢占科技制高点,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科学院建院70周年贺信中作出的“两加快一努力”重要指示要求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

——中国科学院办院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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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三个科技热词,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2019-03-06 科技日报 张盖伦 崔爽 付丽丽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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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播报

  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人民大会堂内,响起几十次掌声。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科技领域有很多新提法:“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智能+”,“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还有“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本报记者查阅了从2000年至今的政府工作报告发现,这三处表述为首次提出。

  这些两会“新声音”,让科研人员有了新期待。

  智能+,数字技术进一步赋能社会

  “智能是代表一个国家关键基础性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是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在中科院院士、通信网络技术专家尹浩委员看来,“智能+”这个全新提法比“互联网+”再进一步,体现了基于数字革命的人工智能技术对社会生产的全新赋能,“以往关注的是用网络改造和升级传统产业,现在提出‘智能+’,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将助力传统产业焕发出更高的能效和更大的活力。”

  在工业经济由数量和规模扩张向质量和效益提升转变的关键期,提出“智能+”的发展理念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意义。“通过智能化手段把传统工业生产的全链条要素打通,可以更好地推动制造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这个过程要通过工业互联网完成。”尹浩说。

  作为制造业领域的代表,小米集团创始人雷军以前最熟悉的也是“互联网+”,听完报告他深有感触:“总理提到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我们也要努力用‘智能+’的思维和方法去提升效率,进一步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真正实现报告中提出的让全球更多用户选择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

  在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樊杰委员看来,除了对传统制造业的智能化改造,“智能+”能担纲的重任还有很多: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的高技术产业、改善社会管理和人民生活。“智能+”强调的是技术基础,能实现对复杂系统的高效率管理,适用于产业经济、政府管理方式、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

  “虽然在数字技术领域还有一些关键核心技术需要突破,但国家高度重视,具体路径规划已相继推出,相关工业企业、互联网企业也积极跟进。下一步我们要积极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挖掘优势补足短板,围绕目标积极推进、确保报告提出的目标要求落地。”尹浩说。

  实行“包干制”,科研人员或有更多自主权

  “报告里提到,要充分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员。作为一线科研人员,听到‘包干制’,我也特别振奋。”中国科学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古生物学家徐星委员说。

  徐星表示,基础研究的特点是自由探索,围绕这个目标,从管理形式上讲,需要人、财、物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此次改革提出“包干制”,是对基础研究自由探索的呼应,从科研本身的特点来制定相应的政策,道出了科研人员的心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原主任杨卫委员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以前每个研究者申请科研项目时,必须提交一份财务预算,财务预算含有不同科目,每一个科目都对资金使用有一定比例要求。而采用“包干制”,在他看来,就是只提总数,根据任务完成的需要来编制预算,给科研团队更大自主权。

  此前,科研工作者待遇问题、绩效工资遭遇“天花板”等问题备受诟病。“在科研事业单位,很难通过正规途径提高核心人员待遇,希望这次改革能够真正落地,而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一位不愿具名的科研工作者说。

  确实,政策能否落地、何时落地,广大科研工作者都很关心。

  据杨卫了解,一些机构已经开展了“包干制”试点,不过只针对直接费用。实行“包干制”,首先得设立一个清晰、明确可检验的项目目标。“这个事情要能说得非常清楚,比如做集成电路,你的目标是做出7纳米,那做出来了,目标就算实现了。”但有些项目的标的就不是那么好界定。杨卫建议,可以适时总结试点机构在实际项目运行中的经验,再行推广。

  徐星坦言,改革要实施,还涉及到多个部门,不同部门又有不同的政策,能否系统调整是个很大的工程。“从这个层面讲,落地还需要花大力气去解决。”

  加强科研伦理,也需科普教育

  中科院院士、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林代表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专访时认为,总理在报告中特意提到“科研伦理”和“惩戒学术不端”这两个关键词,是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很重视科研伦理建设,在我国搞科学研究不能以危害人类为基本伦理底线,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说到科研伦理,公众很容易想到去年发生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学术界要如何捍卫科研伦理,政府部门应扮演什么角色?这些问题都引人深思。

  “很多人不明白基因编辑婴儿到底有什么危害,有人还觉得,这只是对两个婴儿不太公平,对其他民众影响不大。”对此,中科院院士、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饶子和委员认为,科研伦理问题不能依照危害大小来判断其严重程度,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或科学界共识去规约。“对科研伦理问题要零容忍,这是底线,坚决不能突破。”

  他同时强调,不仅要提升科研人员的科学素养,还要加强科研伦理科普教育。

  不仅是生命科学,像人工智能这样的新兴技术,也因为潜在的伦理问题,被称为“双刃剑”。

  “如果没有伦理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未来也会乱套。”李林说,科研伦理不能仅仅依靠科研人员的自律,过去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太明确,目前正在推进相关工作。

  (原载于《科技日报》 2019-03-06 04版)

打印 责任编辑:侯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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